《1940年投资公司法》(The Investment Company Act of 1940)是美国联邦证券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主要规范共同基金、封闭式基金、交易所交易基金(ETF)以及其他以投资、再投资或证券交易为主要业务的“投资公司”的组织结构、运作方式、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等事项。它与《1940年投资顾问法》(Investment Advisers Act of 1940)相辅相成,共同构成美国资产管理行业监管的两大基石。
我已用最新的AI模型,将该法案完整翻译为了中文版,A4 pdf格式,174页。
同时将SEC根据该法案制定的行政规章PART 270—RULES AND REGULATIONS, INVESTMENT COMPANY ACT OF 1940做了翻译,A4 pdf 格式,217页。
两份文件一并附赠英文原版文件。
考虑到AI模型使用成本,现收取微薄费用20元人民币,有需要请电邮联系。感谢支持。
联系电邮: [email protected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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